人工智能专业介绍
一、专业概况
人工智能专业是长江大学2020年获教育部备案和审批的新办专业,是以数学、信息理论和计算机科学为基础的软、硬件相结合的多学科交叉融合专业,专业内涵丰富、应用领域广泛,发展迅速。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社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等方面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
人工智能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2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5人,讲师3人,其中博导2人,硕导8人,长江大学教学名师1人。近5年,本专业老师承:屯瓿闪烁骼嘧莺嵯蚩蒲邢钅10余项;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项。在夯实专业基础教育、推动学科创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人才需求,培养具备扎实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基础、良好的科学思维能力、工程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掌握人工智能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技能;具备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具有团队协作与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和环境意识;能够在人工智能相关领域从事系统设计与维护,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达到以下目标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淖ㄒ凳右,能够承担人工智能相关领域从事系统设计与维护等工作,并拥有一定的行业竞争力。
(2)能够跟踪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技术和标准,具备工程实践创新能力,承担电子信息工程领域的技术工作,成为企业骨干。
(3)拥有团队协作精神、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具备创新意识,拥有自主的、终生的学习能力。
(4)具有健全的人格、良好的人文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高尚的职业道德,能够积极服务国家与社会。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工程知识:具有从事人工智能工程所需的扎实的数学、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基础理论、系统的人工智能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具有解决人工智能工程与系统的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和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2. 问题分析能力:能够应用数学、物理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识别、描述和分析人工智能领域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对相应复杂工程问题的深刻认识并得出有效结论。
3. 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针对人工智能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 初步研究能力: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和科学方法对人工智能领域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和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 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人工智能领域复杂的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人工智能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理解其局限性。
6. 工程与社会:了解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产业政策、国内外技术标准与规范及法律法规,能基于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背景知识认识和评价人工智能实践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 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人工智能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专业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 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人工智能实践中理解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 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具有多学科背景和多方利益诉求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10. 沟通:能够就人工智能领域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 项目管理:具有初步的人工智能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学知识,了解工程管理方法,具备初步的项目管理能力。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数学、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学位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最优化方法、随机过程,电子信息类概论、C语言程序设计、信号与系统、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算法与数据结构、数字信号处理、人工智能导论、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数据挖掘、数字图像处理。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电工电子实习初步、C语言课程设计、电子技术课程设计、机器学习与视觉计算综合设计、人工智能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
五、专业特色
坚持“面向行业,助力区域创新发展,面向基层一线”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构建符合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数理基础扎实、智(能)信(息)融合、软(件)硬(件)兼修,加强学生工程系统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助力行业、地方经济发展。
六、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66.5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34.5学分(含实践课35学分),选修课(含限选课12学分)32学分。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